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科技项目园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14-10-28 点击数:

为切实加强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科技项目园的建设和管理,加快大学生科技创新步伐,推动我院大学生素质训练建设,根据《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项目实施意见》以及《项目孵化模块实施方案》,特制定本项目园管理办法:

一、管理机构

在大学生综合素质领导小组领导下,由学院大学生素质训练办公室负责管理,负责协调项目的审批、建设、管理的有关问题。

二、项目园定位:

项目园地点为我院实训楼SA225室,定位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实践基地、项目孵化基地。

三、项目准入条件

1、项目性质:入驻项目必须是学生的课外科技项目,即主要由学生独立或合作进行的非教学计划内的项目。具有一定的创新技术、良好的辐射带动作用、以及良好的项目孵化前景。

2、规划设计:在所属工作区内有良好的整体规划与环境布置。

四、项目审批程序

1、提交《大学生科技项目申请表》、《大学生项目园入园申请》,经系(院)审核、学院批准后,由项目负责人、所属系(院)、院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办公室签署《项目园入驻协议书》。

2、正式协议签署后,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程序,入驻项目园,办理设备移交手续,进行环境布置,开展项目建设工作。

五、项目园内基础设施管理

为建设“因地制宜,科学规划、布局合理、设施完善”的大学生科技项目园区,根据《大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实施意见》的总体要求,由院素质训练办公室按规划,提供用电、空调、宽带,办公桌椅、资料柜等基础设施。具体使用要求:

1. 严格遵守实训楼作息时间,服从物业管理;

2. 项目负责人负责管理工作室的钥匙、门窗;负责内部设施、器材的保管。贵重物品随身带走,不易随身携带而又需要长期摆放的物品,必须到项目园管理机构登记。

3. 注意用电安全,不私拉乱接电源;节约用电,不开无人灯、无人空调。

4. 不在工作室内进行娱乐活动。

5. 工作室的环境布置做到大方得体,按项目园统一要求进行设施、设备的位置摆放,不用宣传画等物品遮拦隔离玻璃。

6. 每个工作室提供3个网络端口,3个电源接口,十字屏风桌椅,资料柜等

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

大学生素质训练办公室(代章)

2008年11月26日

2013年11月26日修订

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版权所有